少发文少开会优化简化考核!浙江检察为基层减负5条措施条条给力!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》和省委《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近日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为基层减负5条措施,具体有哪些干货?小之来为你划重点!
●坚持少发文,今年文件简报数量减少30%-50%,市、县两级院落实省院文件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。
●领导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,一般不再印发《浙检办通报》。
●发扬“短实新”文风,省院文件、简报字数分别不超过3000字、1500字,省院各部门和下级院呈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。
●除办公室编发的信息简报、政治部编发的《检察队伍建设》、研究室编发的《检察调研》外,省院各部门不编发纸质简报。
●推进无纸化办公,非涉密文件简报原则上均在检察内网发布。
●坚持少开会,今年会议数量减少30%以上,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一般不予召开。
●落实省委“周三无会日”要求。坚持开短会,一般性工作部署类会议不超过90分钟,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,时间不超过40分钟,主持人讲话不超过10分钟,交流发言每人不超过8分钟。
●全省性条线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院。科学确定参会人员范围,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市、县两级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参加省院条线会议。
●提倡合并开会、套开会议,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。
●突出调研重点,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检察重点工作开展调研。
●对同一事项,多个部门不重复调研。
●加大日常调研力度,防止年底扎堆调研。
●直接与一线群众和检察干警了解情况,现场办公,解决问题。
●调研应轻车简从,不搞层层多人陪同、不挂欢迎标语横幅。
●对一般性调研不编发信息简报、不作宣传报道。起草调研文稿时,尽可能利用已掌握的材料,确需下级院报送材料的,应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●赴下级院调研,原则上不要求下级院提供书面汇报材料。
●省院对市级院考核仅保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、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和各市检察工作绩效评价3项,考核时尽量合并开展。
●优化简化考核指标,不片面强调办案数量指标。
●统筹评选各条线典型案事例和检察创新成果,严格评选标准,不搞地区平衡。
●除上级明确要求外,取消各类督查考核评比台账资料,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自然留痕。
●要把力戒形式主义、为基层减负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和长期工作任务,纳入领导班子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系统内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,加强日常督促检查。
●要把力戒形式主义、为基层减负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和长期工作任务,纳入领导班子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系统内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,加强日常督促检查。
●要从省院机关做起,从各级院党员领导干部、员额检察官做起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●要把为基层减负与为基层服务紧密结合起来,全面深入开展检察机关“三服务”活动,切实解决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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